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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不出业绩别怪楼不豪华

         新闻里时常报道某某豪华办公楼,最牛办公室,似乎没楼办不成公
,不奢难做出事,珠江市斗门区人民法院却以自己的扎实的工作让那些只有楼建豪华了才能“执政为民”的官员汗颜。

    自己没有审判办公楼,只能在“借用”的大楼里办公,虽然条件十分简陋,但斗门区人民法院却克服环境困难,连续四年综合考核成绩排在全市两级法院的第一名,并在不久前荣获了“广东省模范法院”的称号,被记集体一等功。(《珠江晚报》5月8日)

    有道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法院而言,无论是法官办公,还是审理案子,都得有场地,办公楼可谓是履职必不可少的硬件条件。一家法院竟然连个办公楼都没有,实在相当雷人,不由得让人对它如何履行法院职责,如何开展审判工作心生狐疑。

    然而,这家连办公楼都没有的法院居然荣获“广东省模范法院”称号。原来,这家无房无楼,“寄人篱下”的法院,并没有因为硬件条件的不理想便暂停工作,更没有把有限的时间、精力、金钱投入到盖大楼与制备家当之中。简陋的工作办公条件没有影响他们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的动力和热情,在克服环境困难的同时,这家硬件简陋的法院做出了比那些条件优越,办公楼豪华的法院更大的业绩。

    现如今,“结婚先买房”的逻辑正被一些政府部门发扬光大,公事未办,先盖豪华办公楼。在优先打造硬件设施的驱动下,不少机关部门的豪楼拔地而起,甚至花园凉亭都一个不少,办公环境宛若豪华度假村。然而,巨资盖楼,提升硬件设施,真的就能有相应的产出吗?答案是否定的。硬件设施和服务质量没有必然联系。当一个单位过度的关注于硬件条件,把大量的经费和心思花在盖楼和硬件设施的升级上时,难免会忽略本职工作。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政府部门有无办公楼,硬件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办事效率与服务意识才是根本。这或许应该成为“借楼”模范法院给我们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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