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山东省临沭县郑山镇宅子村开进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城管队伍。这支队伍由男女城管队员十几人组成、铲车助阵、村支书许宝卫指挥,在村民们的惊诧中,迅速将刘洪太、许宝学的房子夷为废墟,然后扬长而去。
“城管为什么来拆农民的房子?”
“因为村支书许宝卫要收宅基费。全村没有向许宝卫交宅基费的农户还有很多,为了‘杀鸡给猴看’,就先拆了这两家的房子……”
记者在宅子村听到的村民反映最强烈的是:许宝卫收了宅基费也不允许建房子。要想办准建证,还要再给许宝卫另外送钱才给盖章。而镇政府相关部门见不到村里的公章,是不给办理准建手续的。
另外,许宝卫强收的每户5000元的宅基费,不是用于全村公益事业,而是大肆挥霍、大吃大喝。就在5月7日晚上,许宝卫及其班子成员在一个饭店豪饮时,被村民抓了现场,并拍照为证……
城管上了村支书的“船”
早在2009年3月3日,盖着“临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大红印章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就送到了宅子村上述两户人家。通知上说“未经许可,擅自在宅子村建房,违反了《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九条”。责令停工,接受处理。
而这时,村民刘洪太和许宝学的房子已经建完,谈不上停工,只能“接受处理”。尤其这两户农民并不知道这“第四十九条”到底意味着什么,就主动到镇政府低三下四地求情。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在三天之内到郑山镇城管所接受处理,两位村民于当天下午就去城管所接受处理了,但那里的领导不给处理。他们想,房子已经建完了,该罚款罚款,该补什么手续就花钱补上手续。没想到一个月后,城管处理的结果是——把房子强行推倒!在之后一个月的时间里,两位村民多次往返县里和镇里,一张“信访条”把他们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临沭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介绍条”以“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把他们推到郑山镇政府;而郑山镇政府在这个“介绍条”的背面书写了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加盖了印章,把这两个老农民又踢回到县里,并提醒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告城管执法局……
据郑山镇政府一名不愿意透漏姓名的领导介绍,“第四十九条是针对城市的。城管绝对管不到农村来,宅子村也不是城市规划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施用法律错误;强行拆房,又是执法主体错误,一告就准!”
镇政府另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很明显这是许宝卫操作的,这帮城管也真是没有脑子,一顿酒肉下肚,就上了许宝卫的“船”了,就不考虑怎么收场……
许宝卫何许人也
村民刘洪太哭诉道:我如今已是古稀之年,如今被许宝卫逼得无家可归……
在我村南头中心路东有一块洼地,当时经村书记刘文芹同意拉沙土垫起来的,准备为自己建一处老年房,当时只因孩子多,小五还没有结婚,三孩残疾,家庭负担重,不能先为自己做太多的打算,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没几个月刘文芹退休了,徐志翠接任书记,我怕以后出现变故,于是又找到徐志翠书记说明情况,徐书记了解属实后同意并签字,准备办理相关手续,就在这时,我村出事了,许宝卫伙同几个社会渣子,为了夺权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先带头抢村里的机动地,制造混乱,继而又把徐志翠书记打伤后住院,最后又花钱买票当上了书记和主任。
许宝卫当权后,我家的灾难也就随之降临了,他不但不给出具证明办理手续,并要把宅基地收回,我实在难以接受,于是我向镇领导反应情况,以求解决,可镇领导叫我找土地办,土地办叫我找村干部,村干部许宝卫一手遮天,一年里我不知道跑了多少趟,可最终毫无结果,可是要给小五结婚的房子我怎么能长久的居住呢?况且我还有一个残疾的孩子,我既气愤又无奈,于是我在2009年春节过后。在亲戚邻居的帮助下,在我垫的宅基地上盖上了两间老年房,不久便搬进去居住了。
4月8日,我像往常一样,吃过早饭便去县城里打工去了,家里没人,许宝卫带领镇里的有关人员破门而入,雇佣铲车把我刚建了三个月的房子推倒!
回家后我看到新建的房子一下子变成了一座废墟,禁不住老泪纵横,天啊!这是我辛辛苦苦省吃俭用拼命挣来的血汗钱啊!这世上还有我们老百姓说理的地方吗?执政为民建构和谐社会就是这样子的吗?
许宝卫是这样一个人物:
带头抢地。许宝卫作为一个党员,为达到浑水摸鱼目的,领头抢了我们村8亩多承包地,并扬言说,谁要服从我就能分到1.18分土地,并上门按手印。说如果分不成,我就不是许文生的儿。
花钱贿选。为达到争权夺力的目的,在换届选举时给部分党员每人送了200元钱收买选票,在村委换届时进行倒票,达到了当官的目的。
行凶打人。在争权和掌权期间,大搞专制,先把原村书记徐志翠打成轻伤;村民刘夫通因与其发生口角,被他揪住头发进行殴打。
公开骂人。利用村里的广播喇叭,张口就骂:“狗日的、驴日的、耳朵都塞毛了?”等难听的话不离口。
以权谋私。为达到发财的目的,许宝卫将本人承包地老公墓东60多亩土地变相高价出售。
对于宅基地漫天要价。祖祖辈辈居住的老宅基地都要5000元至8000元,请问这是哪家政府规定的……?
行政复议又被踢了皮球
刘洪太、许宝学两位村民受到镇政府某位工作人员的指点,到县里申请行政复议。5月6日,行政复议申请被顺利受理。没想到仅仅过了一天,行政复议被终止。5月7日,盖着“临沭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的《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赫然出现了“因你自愿撤回了复议申请,本机关决定终止复议”。
据两位村民说,他们不是自愿撤回的,而是被动员“回到镇里解决”。
盖着“临沭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印章的行政处罚通知书,并由此导致的恶果,与郑山镇政府有什么关系吗?记者对此将继续关注……
也欢迎相关媒体关注此案,感兴趣的记者请加QQ17286077索取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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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的官员:能不能接受去年莒南县的教训呢?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刘伊曼/山东莒南报道
山东莒南拆迁乱局
我不过是出来买牙膏,结果就被警察抓了
村支书刘常玉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6月16日,天还没有亮,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十字路镇永泰居,刺耳的尖叫和哭闹声划破了清晨的宁静。
很快,人们从四面八方涌来,拥堵在永泰居这一小片杨树林周围。71岁的老支书刘常玉便悬挂在其中一棵小杨树上。
刘常玉的脚下,是半瓶窖酒,还有一张摊开在地上的“旧城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一览表”,一览表被三个烟盒及25块钱压着角。据最早发现刘常玉的几个乡亲说,钱旁边的红色石头上,用烟灰写着个“党”字。
“这是老支书最后一次交党费……”村民们普遍这样认为。
自杀
刘常玉的次子,45岁的刘希旺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两个原因导致了刘常玉的死:
其一,莒南县旧城改造对党员有摊派任务,完不成任务,刘常玉在居委会看大门的工作就保不住了,老人压力大到了极点。
其二,刘希旺的妻子王业彩与众多乡邻一起因旧城改造的拆迁问题到十字路镇党委上访,之后,莒南县公安局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将王业彩逮捕,随后刑事拘留。刘常玉告诉亲人:“我再也没脸活下去了。”
然而,莒南县副县长孙利、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彭圣学及县房管局办公室副主任李建民等,几乎所有被本刊记者采访到的官方人士均否认刘常玉的死与旧城改造有关。他们指出,刘常玉的死是因家庭纠纷引起的,公安局出示的材料显示:“刘常玉不属于旧城改造拆迁户。”
而对于县党委、十字路镇党委明文规定对党员“摊派”拆迁动员任务一事,孙利及彭圣学等人均承认有此事,孙利认为“这是一件好事,党员当然要做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十字路镇位于莒南县的中心地带,县委、县政府所在地。上世纪60年代的时候,刘常玉曾是十字路乡六村(现永泰居)的支部书记。
上个世纪90年代城市扩建,刘常玉和他的乡亲们都失去了耕地,变成了“城里人”,但是他们所居住的宅基地一直到2008年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还保留着原来农村的房屋布局和结构。一片一片低矮的房舍在日益增多的高楼之间显得越来越不协调。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打造现代化的城市”,2008年,莒南县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旧城改造工程。
据村民们介绍,刘常玉对旧城改造是热烈拥护的,但在看到拆迁“提前腾空通告”的时候,刘常玉和众多乡亲一样,感觉有些不对:“动作太大、太快,6月初出通告,6月底之前就要拆完,一下子拆那么多房子,临时安置房也还没谱,大家住哪儿?”
“他对党无比忠诚,对组织派给的任务从来都是无条件地执行。”刘常玉的老伴万延秋告诉《瞭望东方周刊》。
组织上分给刘常玉12户的“承包任务”,要求他去做通工作,其中一户是他大儿子,他以家长身份做通了,另一户是他已故姐姐名下的房产,他也自然代理了,但是余下的十户人都不买他的账,甚至还有人骂他是汉奸、叛徒、走狗……
“刘常玉在村里也是一个德高望重的人,但因为动员拆迁,村里有人骂他,镇上又说要开除他的党籍,他整天给我们全家哭着诉苦。”万延秋说。
6月11日、12日、13日,群众的不满和抗议达到高潮,连续几天都有群众自发前往党政机关各部门上访。13 日上午,人们听说山东省创建文明城市检查团的领导来到了莒南,下榻桃源大酒店,便纷纷前往,想去跟“省上的领导”反映情况。当天上午,警察在桃源大酒店门口就带走了几个人,随后警察在全县范围内搜捕“分子”,刘常玉的儿媳王业彩便是其中之一。
刘常玉的弟弟刘常贵告诉《瞭望东方周刊》,6月15日,刘常玉哽噎着对他说,“儿媳妇也进监狱了,我丢死人了,再也没脸见人了。”
第二天一早,刘常玉选择了自杀。
6·13事件
刘常玉的儿媳王业彩告诉《瞭望东方周刊》,6月11日上午,她跟其他居民一起到了十字路镇党委反映情况,大家上了二楼,领导们正在开会,群众哭着跪倒一片,后来警察来了,摄了像,疏导开了人群。6月13日下午,就在家门口的大路上,几个警察将她抓走了。
“老头子要不搭上这条命,我还不会这么快被放出来。”王业彩红着眼睛说。
被抓的人中,多数人都被拘留了5到11天。人民居委会的吴纪世告诉本刊记者,他被抓进去之后,戴上手铐和脚镣,受到警察不断的体罚和殴打。就在他的家人被逼无奈签了同意拆迁的协议书约五小时后,他才获释。
“我不过是出来买牙膏,结果就被警察抓了。”80岁的乔守田拿着莒南县公安局出具给他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说,“ 我年纪大了,一般不出去,我家也不拆迁,6月13日早上我出门买牙膏,路过桃源大酒店,看见好多人。我就走在路沿石上,警察叫我走快点,从背后推我,我回头很生气地说,我怎么走得快!几个警察就把我架起来,拉上警车抓去派出所了。”
据乔守田讲述,他到了镇西派出所,被审讯了七个小时左右,警察给他录了口供,并且拉着他的手指强行让他按了手印,“自己按的手印是圆圆的一个点,被人拖着手指按的手印是长长的……”
“我当天是去取药路过,警察叫我快走,踢了我两脚,我还是走不快,他们就把我拖上车,然后卡住我的脖子把我的头往座位底下塞……”76岁的残疾人王佃礼说着说着,眼泪顺着又干又皱的脸滑落下来,但他依然觉得自己“很幸运”,“ 我当时呼吸不上来晕了过去,警察看着不对了就把我丢下了车,没被抓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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