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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4个月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难产”背后是啥?(

        孩子还没出生,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辖区的准妈妈张女士已经感觉“操碎了心”。她于今年3月怀上头胎,并按医院指导从6月份开始办理“婚育情况证明”和“准生证”。4个月下来,她往社区跑了近20趟,事情在争吵中一点一点推进,但至今,证明还是没有开出来。
 (直接来源:中国新闻网 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郑州一孕妇4个月内跑近20趟 仍未办下准生证 2013年10月16日 05:26 来源:大河网)http://www.chinanews.com/sh/2013/10-16/5384244.shtml

  人们常说,生孩子是一件难事。这需要女人很大的勇气与忍耐。可是,当今有很多事,比生孩子还难。这不:据相关报道,孩子还没出生,郑州市某区的准妈妈张女士已经感觉“操碎了心”。她于今年3月怀上头胎,并按医院指导从6月份开始办理“婚育情况证明”和“准生证”。4个月下来,她往社区跑了近20趟,事情在争吵中一点一点推进,但至今,证明还是没有开出来。

  一孕妇4个月内跑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实在有点让人感到不可思议。假如,那名女士是非法生育,那么,肯定会有当地的计生部门,及时的服务到门,要么引流,要么罚款。可这名孕妇4个月内跑近20趟相关部门,足以看出该女士的生育是合乎当地相关规定的。可是,既然是合规的,为何办证这么难?孕妇4个月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难产”背后是啥?

  从相关报道上,我们足以看到。“河南商报记者随后查询相关政策得知,我省从2013年2月份开始实施承诺制:对集体户口、长期和多地流动的流动人口或“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漏登错登人口,受理地经协查、核实,仍不能掌握夫妻婚育情况的,或在规定的期限得不到协查信息反馈的,由夫妻写出书面承诺书。而此举的目的是,“方便群众办证”。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官员曾对媒体如此表示。此外,《河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规定》相关内容称,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具体流程为,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他们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情况,对方也应当自接到核实要求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反馈。”

  既然,相关的政策规定能办理的事,那名孕妇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却让人家跑了近二十趟,孩子快面世了,准生证却未出生?

  当然,全面辩证的看待问题。相关部门有相关部门的难处,相关办事人员有相关办事人员的苦衷。从相关报道上可以看到,历史遗留问题让相关部门的主管区域产生了问题。相关部门是在严格按规定办事。同时,相关部门也在努力为那名孕妇寻求出路,让其找证明人的方式解决。

  可是,部门与小区间有争议,不能让百姓买单。那名孕妇的小区与社区间因历史原因和其它原因使得管辖权限有问题,恐怕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为何相关部门间不进行解决?为何要将难处祸害到了孕妇身上?今天难为了孕妇,让孕女耗了4个月跑了近20趟办不出一个手续,明天还会难为谁?相关地方部门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便民服务,就是这么便为为民的?

  部门与小区间有争议,相关部门应本着便民的思路,自觉、主动、及时的协调处理,而不能让百姓买单!老百姓到相关部门办事,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应积极为其排除困难,想办法出点子,而不是泄私愤出难题!分明的,让人看到的,是相关地方部门甚至相关工作人员手握民生重权的傲慢嘴脸!口口声声便民服务,就这么便民服务的?

  孕妇4个月跑20趟,从小肚子跑到大肚子仍未办下准生证!“难产”背后是啥的作怪?

  话不在多201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