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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一维权农民惨遭“秋后算账”

      核心提示:山东省夏津县一名农民赵玉新因在网上发帖反映当地黑幕,协助医疗事故受害人维权及捕获一名通缉犯,竟分别被有关部门以“敲诈勒索”及“寻衅滋事”罪名,共判监五年四个月。其家人不满判决已提出上诉,夏津县有关部门授意禁止赵玉新与律师会面。

                       赵玉新冒险“成名”

    今年45岁的赵玉新,是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纪庄村民,该村多年前被地方政府强征土地后,成为失地村民的他,开始走上举报维权之路。期间,赵玉新为了协助不少弱势农民申诉,曾在互联网上发帖举报官员贪腐行为。

    据网帖称,2008年间,赵玉新把夏津县范围的非法用地取证统计,该县非法用地的面积超过了1万亩。于是,赵玉新编了一个名为《国情咨文、民情反馈》的册子,直接到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反映情况。在上级领导的重视责令下,夏津县政府拆除了大面积非法建设项目。赵玉新一举成名,成了夏津县的农民维权代表。在夏津当地,很多无助的农民纷纷找到赵玉新寻求解决问题。

    《中国第一报道》了解到,赵玉新最后一次维权,源于举报中国华芳集团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征用地方千亩基本农田。据有关材料反映,2003年间,中国华芳集团夏津纺织有限公司用以租代征的方式,征占山东省夏津县经济开发区纪庄村1037.14亩基本农田,其中包括由赵玉新任村民组长的第七村民小组的78亩。按照规定,当地政府每年向失地农民支付每亩1000元租金。

    中国华芳集团夏津纺织有限公司征用的千亩土地,除了部分用于建设及该公司转租给周边的农民外,剩余的土地都处于荒芜废弃,而且长满了比人还高的野草。这种土地搁荒状态持续了7年之久。

    2010年4月11日,作为村民组长的赵玉新与众村民打着写有《捍卫土地管理法》等口号的条幅到华芳公司主张土地权利,此举引起了夏津县有关部门的重视。时隔两天后,村民组长赵玉新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相关的村民相继受到打压,同为参加保护耕地的村民赵玉普、赵法良分别被决定劳动教养1年。5月20日,赵玉新改为“敲诈勒索罪” 遭逮捕。

         

赵玉新及村民反映的土地搁荒问题

    在被囚案发之前,赵玉新深感会遭到有关部门报复,曾在网上留下遗言:“我自知不会活太久,从公安局不止一次的查我电话的通话记录就能嗅到我对政府某些领导所造成的威胁程度,我自知随时都会被陷害、诬告、被关押、被自杀,甚至会被制造车祸及无声消失……我得罪的人太多,我亲手将7名罪犯送进监狱。我告的行政单位不计其数,一篇篇文章直击要害,让他们颜面失尽,自然对我恨之入骨。

    赵玉新在遗言中提到:我博客里很多敏感的照片和群体事件的照片证据都被他们删掉了,他们在实时监视、搜集我的蛛丝马迹,一旦我犯点小错也会大作文章置我于死地。那些半夜砸我家的歹徒和伺机杀人行凶的罪犯以及电话威胁我的家伙们激发了我的斗志,那些侵犯弱者权益、贪污腐化、滥用公权力,欺压百姓的不平事使我越战越勇无法收手直到流尽最后一滴血,我早已期待血染战袍的这一天。我是一位公民,我有公民意识,我尽职尽责的履行宪法第41条赋予公民监督检举揭发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犯罪的权利;我还是一个有责任感的农民,国家兴亡我之责任。

                    “秋后算账”的说法

    这一次,各大网坛对赵玉新案情进行了转载声援。有知情网民透露,赵玉新被囚一事,是因为他手里掌握夏津县政府大量违法的证据,其列属该县的头号“政治犯”。

   该网友反映,2009年,因替人维权,不明身份的歹徒半夜翻墙进入赵玉新的家里,砸坏了屋里的玻璃和物品,准备伺机对赵玉新夺命。

  

赵玉新的家惨遭不明身份歹徒破坏

    赵玉新的儿子赵林凡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父亲被捕前,正协助一名因医疗事故变成植物人的叔叔,因为医院一直拒绝赔偿,我父亲就将事件放上网将它曝光,结果医院肯免去该叔叔的医疗费用当作赔偿,但事后夏津县有关部门就来整我父亲,指他发帖要挟将他入罪。”

    夏津当地检察机关公诉内容称,赵玉新在网上发帖替植物人叔叔维权,且之前替一贷款人追回索贿费用等多宗案件涉及威胁有关部门及人员,被冠以“敲诈勒索” 罪名公诉。

    而针对父亲获判的寻衅滋事罪名,赵林凡认为这宗罪更加荒谬。因为赵玉新一年前抓到一个持刀伤人的通缉犯,名叫王泽林。在将王泽林扭送移交公安局期间遭到顽抗,结果赵玉新打伤了他,最后赵玉新被判罪成判监一年,而该逃犯祇被判劳教8个月。

    赵林凡指责说:“在夏津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的时候,公诉人居然站在在网上通缉犯的一边,故意隐去王泽林系网上逃犯的真实身份,更不提赵玉新将逃犯扭送公安机关这一功不可没的英雄情节,只捡中间殴打了逃犯这一轻微细节进行放大渲染,来指控我父亲有罪。这种靠掐头去尾的控告,明摆着是对我父亲秋后算账!”

    更让赵凡林气愤的是,当父亲的案子移交到夏津县检察院后,代理律师依法前去调取证据,公诉机关竟隐藏起大部分关键证据,并一再拒绝复印材料。

    2010年11月,夏津县法院对赵玉新最后判罪,宣判过程在看守所进行。在无律师等有关人员到场的情况下,短短的几分钟,当地部门就下发了判决书。

  “会面”门槛成难题

    《中国第一报道》采访得知,目前,被法院裁定“敲诈勒索”及“寻衅滋事”两罪身背的失地农民赵玉新,被异地关押在齐河县看守所,他儿子赵林凡在收到夏津县法院的判决书后,翌日已透过代表律师向上一级的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至今法院仍未公布开庭日期。

    赵林凡告诉《中国第一报道》,他与律师多次前往看守所探视父亲遭拒,看守人员指案件涉及国家机密,被告人禁止见律师,赵玉新家人均认为是地方政府授意阻挠。

    “家人只是在开庭时见过赵玉新一次,当时他已被关押了8个月,父亲身体消瘦等很厉害,看守所内环境十分恶劣,令本身有高血压的赵玉新,身体状况十分糟糕,现时连律师都不准见,令家人为他的身体感到十分忧虑。”赵林凡倍感担心地说。

    赵林凡称,法院已经送来判决书,指赵玉新涉及两宗罪,分别被以敲诈勒索罪成判刑四年十个月,及寻衅滋事罪成判刑一年,合并执行刑期为五年四个月。  

    赵玉新的代表律师郝臣之明确指出,夏津县有关部门对赵玉新的两宗指控根本不应该成立,因为敲诈勒索罪成的前设,是被告要有非法占有的性质和故意,但当事人祇是协助受害人维权,毫无利益可言,另外,被指寻衅滋事罪方面,赵玉新在尽公民责任协助抓捕逃犯,打伤人只是自卫行为,

    郝臣之律师说:“能否得到法院认同,至今我仍未能作准,至少我会尽能力向二审法院的主理法官,力争他们认同我的理据。”

    郝臣之律师强调,根据案况仍会与相关部门磋商,要求与赵玉新见面。

    在采访涉及赵玉新一案的有关部门时,夏津县法院的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而夏津县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不清楚该案为由,拒绝回应。

    赵玉新的最后结局如何,《中国第一报道》将继续给予关注!